醫療機構信用評價是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在設置審批、執業登記、校驗、執業活動等過程中的行為進行信用評價。醫療衛生人員的執業行為納入醫療機構信用評價。醫療機構履行在辦理適用信用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時做出的公開承諾、依法執業自查信用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評價。由此可見,作為醫療機構信用評價的信息,包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兩方面:加分(優良)信息和扣分(不良)信息。
開展信用評價目的就是為了促進社會信用體系不斷健全,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對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